6月13日,聊城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精神,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聊城”的高度认识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意见》提出要从六个方面加强老龄工作。一是加强老龄工作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和充实老龄工作委员会,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老龄干部队伍,特别要选拔好老龄办主任;乡镇要配齐配强老龄委专职副主任;村、社区及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建立老龄组织,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加强对老龄干部的培养、培训工作。二是加快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搞好城乡低保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优先将特殊老年群体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对百岁老人补助标准,建立老年人分段发放生活补贴制度;提高农村老年人在“新农合”中的医疗报销比例;加大对80岁以上高龄特困老年人救助力度;各级政府设立老年事业发展基金,在财政建立老年事业专门帐户。三是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尽快制定新的优待农村老年人政策;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制度;做好老年优待证发放管理工作。四是大力开展老龄宣传工作。将老龄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课程;弘扬尊老敬老传统文化,将敬老道德教育纳入中小学校课程,作为文明单位、社区、村(居)评先创优条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将老龄宣传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加强固定宣传物建设,建立宣传网站,加大影视刊物宣传,加大重大节日宣传。五是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加大投入,确保“三无”“低保”“五保”老人基本生活;多种形式救助困难老人;探索建立政府为贫困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和“以奖代补”制度;设立老年门诊或老年护理专科并纳入医保定点;建立健全政府、集体、社会、个人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在注册、用地、征税及有关收费方面,给予养老服务企业优惠或减免。六是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把老龄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尊老敬老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实将老龄政策落实到位;各级设立老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财力增长增加对老龄事业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