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枣庄市落实老年法规和优待政策的情况,提高市老龄工作水平,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推进文明枣庄、和谐枣庄建设,2008年10月28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景瑞带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驻会委员一行7人,对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参观了薛城区张范镇东夹埠村老年公寓、邹坞镇小甘霖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和市中区永安乡敬老院、光明路街道丁庄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听取了市老龄办、市中区和薛城区政府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汇报,并就调研情况进行了座谈讨论,最后孙景瑞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孙主任充分肯定了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他指出,通过参观现场和听取汇报,对全市老龄工作的总体印象是,枣庄市老龄工作在各级老龄工作组织和广大老龄工作者的积极努力下,取得了很大成绩,老龄工作组织体系比较健全,养老保障机制逐步完善,优待政策也得到了较好落实,特别是全市农村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发式助老扶贫和多种途径救助贫困老年人等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老龄工作在全省有地位、在全国有影响。这说明这支队伍非常优秀、非常敬业、肯动脑筋、肯下功夫、工作扎实,我代表市人大向你们表示敬意!
孙主任强调,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看到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不平衡性,在不少地方还存在着老龄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许多措施还有待于加强。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孙主任建议:一是要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形势和目前的状况,切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面对白发浪潮,要有充分的准备,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各级政府要将老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年度发展计划,各级人大要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明确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不仅市政府要抓紧出台,各区(市)政府也要积极行动。三是要从明年起将老龄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的考评范围和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责任目标。要量化细化责任,严格进行考核。四是各级政府要按照《规划》要求,将老龄工作专项资金按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五是要进一步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建设。重点搞好养老保险的应保尽保、优待政策的全面兑现、老年人活动和服务设施的规范化建设、老年人就医和照料以及权益保障工作,明年适当时候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涉老案件检查月活动;六是要进一步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各区(市)和各乡镇(街道)都要大力推广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市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最后,孙主任要求,市人大内司委要扎实认真地起草好调研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不仅要报市人大党组,还要抄送市政府,以促进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